只有经过审稿人推荐的稿件才会在本刊发表。
编辑部对提交的稿件进行双盲评审(Double-blind review)。
审稿人的选择是由主编或副主编决定的。
期刊编辑委员会成员和国际学术界高级学者和专家被聘为审稿人员,对稿件进行同行评审,他们在特定的科学领域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,并在过去3年内发表过与被评审文章主题相关的文章。
审稿人评价:研究的相关性、工作的科学新颖性和实际意义、文章的类型和内容、是否符合期刊主题、表述的一致性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、稿件标题与内容的一致性、内容丰富的摘要、说明材料的质量、分析参考文献列表。
根据审稿结果,审稿人做出合理的结论:
审稿人被告知,发给他们的稿件是作者的私有财产,不得披露。审稿人不得复制文章供自己使用。审稿工作是以保密方式进行的。只有在审稿人声称文章中给出的材料不准确或伪造时,才有可能违反保密规定。
对文章的审议时间,从收到文章之日起不应超过三个月。
如果对文章的评论包含需要改正的指示,文章会被发送到作者那里进行修改。
评论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作者,不需要审稿人签名,也不需要注明其姓名、职务和工作单位。
如果文章在审稿人的建议下经过了作者的重大修改,那么文章将被发送给提出批评意见的同一审稿人进行第二次评审。如果作者不能或不愿意考虑编辑部的意见,编辑部有权拒绝文章。
如果两个不同的审稿人都对稿件做出了负面评论,或者一个审稿人对其修改后的版本提出负面评论,那么文章将被拒绝出版,而不需要编辑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考虑。
不被接受发表的文章的作者会收到由期刊负责人发出的拒绝理由。审稿人的名字只有在审稿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供给作者。
在收到正面评论后,由主编决定是否可以出版,必要时由编辑部全体成员决定。
原始评论从发表之日起在编辑部保存5年。